今日,外媒報道,美國佛羅里達州法院判決,特斯拉需要為2018年導致兩人死亡和一人受傷的Model S車禍致死案件承擔1%責任,因此需要向原告賠償約7083萬人民幣(1050萬美元)。
此次車禍發(fā)生的時間為2018年,此案原告的兒子18歲的巴雷特-萊利(Barrett Riley)駕駛特斯拉 Model S 以116英里(約186.68公里)/小時的速度撞上了一堵混凝土墻,之后車輛迅速起火,導致萊利和另一名乘客死亡,因此原告向特斯拉發(fā)起訴訟。
2019年,萊利的家人決定起訴特斯拉,因為他們聲稱特斯拉的電池組有缺陷,導致火災,而且特斯拉“沒有警告其車輛購買者電池的危險狀況”。
此外,據(jù)原告律師表示,原告為了兒子安全,曾要求特斯拉為肇事 Model S 安裝限速器,可以確保車速在85英里(約137公里)/時內(nèi),但在車輛保養(yǎng)時,原告的兒子欺騙特斯拉員工將限速器拆除。
因此,在法庭上,陪審團認為針對該事故,原告的兒子負有90%的責任,原告兒子的父親負有9%的責任,特斯拉承擔1%責任,但是即便如此,陪審團仍判決特斯拉向原告和原告兒子的父親,分別賠償450萬美元和600萬美元。
來源:電車之家 http://m.qsdwkyb.com/news/show-1657881871.html